服务流程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昆明市XX区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事项:对素彩酒店的1、傣院门头;2、傣院房檐;傣院立柱;4、傣院石墩;5、傣院房顶;6、餐厅门头;7、酒店三楼小木屋钢结构;8、酒店三楼小木屋内墙;9、酒店三楼小木屋立柱;10、酒店小木屋房顶;11、三楼小木屋强弱电线;12、长廊木围栏、13长廊钢结构;14、长廊平台的工程质量及修复存在的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所需费用进行鉴定
受理日期:2019年11月22日
鉴定材料:现场勘查记录表、《素彩艺术酒店门头木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素彩文化艺术酒店长廊木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CCA处理樟子松防腐木检测报告》、《木材销售合同》、鉴定委托书、鉴定申请书
二、基本案情
2018年11月26日申请人云南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云南XX景观木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素彩艺术酒店门头木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素彩文化艺术酒店长廊木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申请人将位于昆明市度假区红塔东路21号香樟十六坊内的素彩艺术酒店长廊项目及酒店门头项目承包给被申请人进行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被申请人使用的建材质量明显存在瑕疵,成品与双方约定明显不符,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定双方的违约责任,申请人向昆明市XX区人民法院提出14项内容的质量鉴定申请。昆明市XX区人民法院委托云南科信司法鉴定所对以上问题进行鉴定。
我所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遵循客观、科学、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证,结合现场勘查、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最后做出公正的鉴定结论。
三、资料摘要
3.1双方签字认可的《现场勘验记录表》
3.2 《素彩艺术酒店门头木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素彩文化艺术酒店长廊木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鉴定委托书、鉴定申请书
四、鉴定过程
4.1鉴定原则
客观、科学、独立、公平、公正
4.2.鉴定依据
4.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4.2.2司法部132号令《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4.2.3《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 50206-2012);
4.2.4《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4.2.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4.2.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13);
4.2.7《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版本;
4.2.8《云南省房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版本);
4.2.9云南省工程建设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云南省建设厅、物价局、统计局);
4.2.10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4.2.11鉴定人员现场勘察、核实及市场调查资料。
4.3现场采用的仪器
红外线投线仪、测距仪、卷尺、裂缝宽度检测仪KON-FK、漆膜厚度测厚仪。
4.4现场检查方法
用红外线投线仪、钢卷尺对长廊、餐厅门头、木屋的立柱两个方向进行垂直度测量;用测距仪和红外线投线仪长廊、餐厅门头、木屋的横梁进行挠度测量,对裂缝测宽仪器对木柱的干缩裂缝进行实测,用漆膜厚度测厚仪对钢结构构件的反腐涂层厚度进行测量,用观察、尺量、测距仪测量等方法对房屋的面积、层高、构件尺寸进行实测。
4.5 现场勘查情况
2019年11月22日,云南科信司法鉴定所鉴定人蒋某泰和鉴定助理方某鑫对房屋进行了现场勘验,鉴定申请人代表卢某章、鉴定被申请人代表吴某泉参与了勘验,经到达现场的勘查人员确认后在现场勘查记录表上签字认可。具体情况详见“现场勘验记录表”及“现场勘查照片”。
4.5.1现场勘验前案情背景调查:
1)、关于工程施工的时间?工程施工时有无设计施工图纸?
鉴定被申请人陈述:施工时间是2018年11月24日至2019年1月30日。施工时没有正式的设计施工图纸,只有鉴定申请人方提供的效果草图。
鉴定申请人方没有作出陈述。
2)、 关于工程施工范围有哪些?
鉴定被申请人陈述: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过施工范围。但主要施工范围是长廊、门头及三楼小木屋三个部分。
鉴定申请人方没有作出陈述。
3)、关于工程材料是否有约定?
鉴定申请人方现场提供了工程合同,并陈述:合同中对部分工程材料的规格尺寸是有约定的。
鉴定被申请人陈述:可以提供木材的检验合格报告。
4)、木结构的检验按照国家关于木结构验收标准来进行检验,原、鉴定申请人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现场调查结束后鉴定机构对委托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依次进行了现场勘验。
4.5.2现场勘验工程质量情况:
1)、长廊部分
a、长廊木围栏手摇晃动严重,第一跨长度2.8m,第二跨长度3.7 m,第三跨长度2.8 m。围栏由高1.68 m、宽8.5cm、厚1.5 cm的木板组成,其后侧有三条间距为0.6 m横档固定,三条横档的规格尺寸为宽5 cm、厚3 cm。
b、对长廊立柱的规格尺寸进行了抽样检测,立柱直径分别为0.36 m、0.38 m、0.37 m、0.37 m,高度均为3.4 m。
c、长廊木地板平台板材厚度为30mm,其平整度分别为第一跨3.2mm、第二跨4.2mm、第三跨3.2mm。
d、长廊柱子侧弯检验,抽样X轴、Y轴各取上中下三个点测量,分别为:
柱1:X轴2cm、2 cm、2 cm;Y轴2 cm、2.6 cm、3.2 cm;
柱2:X轴2cm、3cm、3.5 cm;Y轴2 cm、5cm、6.3cm;
柱3:X轴2cm、3cm、2.6 cm;Y轴2 cm、2cm、2.4cm;
e、长廊梁构建尺寸分别为:
梁1:12.3 cm*24.8 cm;挠度测量:3.36 m、3.35 m、3.35 m。
梁2:12.5 cm*25 cm;挠度测量:3.38 m、3.39 m、3.38 m。
梁3:10 cm*20 cm;挠度测量:3.41 m、3.40m、3.41 m。
f、长廊柱子开裂,裂缝长、宽及深度分别为:
柱1:裂缝最宽处1.2 cm、最长处有1.6m,裂缝深度为6cm。
柱2:裂缝最宽处1.1cm、最长处有97cm,裂缝深度为9.2cm。
柱3:裂缝最宽处5mm、最长处有1.03m,裂缝深度为6cm。
g、长廊顶部漏水存在以下问题:
(1)廊顶部两坡交汇处有一平台易积水,从而引起漏水;
(2)廊顶靠D栋墙体处沿裂缝漏水;
(3)廊顶靠C栋墙体处有11个漏点。
h、长廊自D栋墙体数第一根横梁缝隙1.5cm;第二根竖梁脱榫5mm,搭承4cm。
i、长廊围栏后侧木质地板未做防腐漆,其面积为22m*0.4 m;六根立柱底部出现不同程度的发霉、腐蚀;立柱石墩有两个出现开裂,裂缝最宽处1cm。
2)、傣院门头部分
傣院门头有四根立柱立于地面,四根短柱固定在框架梁上,顶部人字弧形造型共三层。
鉴定被申请人根据鉴定申请人方提供的效果图施工,没有详细的设计图纸。其工艺做法与长廊屋顶做法相同:檩条上为1.5cm厚的木望板;木望板上一道沥青卷材防水;防水上用木瓦装饰。
a、门头木柱尺寸:四根立柱均为21cm*21 cm,其中两根高度为3.25m,另外两根高度为3.05m。
侧弯测量: X轴0 mm;Y轴2cm、3cm、3cm。
b、柱西侧防裂槽开裂最宽处1.3cm、通长、裂缝深度为8cm。
c、门头顶靠C栋墙处通光。
d、第一层封边板位置变形后产生缝隙,可见光。
3)、小木屋部分
a、木屋地板龙骨钢架构件尺寸为4cm* 6cm,间距为25cm。
b、木屋配电箱、弱电箱盖板未完成。
c、木屋卧室床头一块木板凸起。
d、木屋内两根立柱开裂,长度2.5m、宽6mm,裂缝深度7cm。
e、木屋卫生间墙面石材采用胶粘方式,其规格为400* 800,空鼓6片。
f、木屋外墙立柱共11根,最宽处裂缝1.4cm,其余均在6mm左右,裂缝平均深度为7cm。
g、关于木屋房顶漏水
鉴定被申请人陈述:房顶已做过防水,在防水卷材上铺设沥青瓦面。
鉴定申请人陈述:因发现在屋顶透光口处漏水,所以鉴定申请人方沿透光口打了一圈玻璃胶。
h、关于木屋内强、弱电线的排线
鉴定被申请人陈述:排线是由鉴定被申请人方穿线,但只穿了强电线,没有穿弱电线。
鉴定申请人陈述:因为鉴定被申请人方排的线不通电,所以鉴定申请人方重新排线,并且弱电线也是鉴定申请人方自己排的。
i、木屋有一立柱与柱墩发生位移,位移距离3cm;墙砖处有开裂,裂缝最宽处有1.5cm。
4)、钢结构防腐厚度详见《钢结构防腐涂层厚度检测结果表》。
五、分析说明
5.1 长廊及木围栏的质量问题分析
双方合同约定,工程所用木料为樟子松防腐木料,材料须满足甲方工程环境使用要求。材料轻微开裂属于正常现象,允许尺寸误差2mm左右。长廊立柱直径350mm,大胯梁140X280,横梁110X220,主斜梁80X180mm,副斜梁55X150mm,瓦板20X105。门头和木屋合同没有约定构件的尺寸。
鉴定被申请人提供了《CCA樟子松防腐木料检测报告》(zwmj-2018-FFC-127),证明供货商满洲里森泰木业有限公司送检的21*95mm材料防腐质量达到C4A等级标准,并提供了2018年9月20日,云南XX景观木业有限公司与中间商云南牧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木材销售合同,以及云南牧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满洲里森泰木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木材销售合同,以此来证明工程所用材料为樟子松防腐木料,防腐性能满足使用要求,我所无法对证据的三性确认,此证据需待法院质证。
5.1.1 长廊立柱、横梁构件及变形鉴定
现场检测,长廊的立柱直径分别为0.36 m、0.38 m、0.37 m、0.37 m,大于合同约定的350mm的要求。
柱1:X轴2cm、2 cm、2 cm;Y轴2 cm、2.6 cm、3.2 cm;
柱2:X轴2cm、3cm、3.5 cm;Y轴2 cm、5cm、6.3cm;
柱3:X轴2cm、3cm、2.6 cm;Y轴2 cm、2cm、2.4cm;
柱1垂直度最大偏差为:6mm小于规范H/200(3400/200)=17mm的限制。
柱2垂直度最大偏差为:43mm,大于规范H/200(3400/200)=17mm的限制。
柱3垂直度最大偏差为:10mm,小于规范H/200(3400/200)=17mm的限制。
立柱基本满足安全要求。
长廊的横梁尺寸及扰度检测如下:
梁1:12.3 cm*24.8 cm;挠度测量:3.36 m、3.35 m、3.35 m。
梁2:12.5 cm*25 cm;挠度测量:3.38 m、3.39 m、3.38 m。
梁3:10 cm*20 cm;挠度测量:3.41 m、3.40m、3.41 m。
构件尺寸大于合同约定的110mmX220mm,最大扰度10mm小于规范L/400(5100/400)=12.75mm,横梁满足安全要求。
5.1.2长廊立柱有干缩性裂缝及腐蚀情况:
柱1:裂缝最宽处1.2 cm、最长处有1.6m,裂缝深度为6cm。
柱2:裂缝最宽处1.1cm、最长处有97cm,裂缝深度为9.2cm。
柱3:裂缝最宽处5mm、最长处有1.03m,裂缝深度为6cm。
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木结构构件干缩性裂缝评定标准、受弯或受压构件方材裂缝深度小于t≤b/3(360/3)=120mm可评定为b级。
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受压或受弯构件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构件直径的1/2,且裂缝长度超过构件的长度的2/3视为危险点,本案中最大的深度为92mm,未超直径350mm的1/2。故柱子不是危险构件。
六根立柱底部出现不同程度的发霉、腐蚀,腐蚀面积没有大于截面面积的5%,应视为安全构件。
5.1.3 长廊钢结构及木地板平台质量情况
长廊的钢结构主要是架空的木地板龙骨钢架,打开木地板检查后发现钢构件锈蚀情况严重,用漆膜厚度测试仪检测构件的防腐涂层厚度,发现平均厚度为45μm,根据钢结构验收规范,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厚度的规定,14.2.2条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μm,室内应为125μm,其允许偏差为-25μm。本案没有设计施工图,没有明确的厚度规定,故应按最小厚度150μm考虑,实际检测厚度不到50μm,故钢结构构件的防腐涂层厚度达不到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长廊木地板平台板材厚度为30mm,其平整度分别为第一跨3.2mm、第二跨4.2mm、第三跨3.2mm。大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9.4.6木板安装表面平整度1mm的要求,不影响安全性,但影响实用性。
5.1.4 长廊屋顶漏雨情况分析
(1)廊顶部两坡交汇处有一平台易积水,从而引起漏水,此处属于设计的缺陷问题,不属于施工质量问题。
(2)廊顶靠D栋墙体处沿裂缝漏水,此处属于屋檐与墙体的收口处未做防水处理,木结构随温度变化后发生变形导致该处漏水。应属于施工质量问题。
(3)廊顶靠C栋墙体处有11个漏点。此处属于封边板位置变形后产生缝隙,可见光。应属于施工质量问题。
5.1.5 木围栏质量情况分析
长廊围栏后侧木质地板未做防腐漆,其面积为22m*0.4 m,长廊木围栏手摇晃动严重,第一跨长度2.8m,第二跨长度3.7 m,第三跨长度2.8 m。围栏由高1.68 m、宽8.5cm、厚1.5 cm的木板组成,其后侧有三条间距为0.6 m横档固定,三条横档的规格尺寸为宽5 cm、厚3 cm。由于围栏高1.68米,板的厚度为1.5cm,板材长细比过大,水平横担设置不够,导致产生水平晃动。
5.2 餐厅门头质量情况分析
5.2.1餐厅门头立柱及变形鉴定
门头木柱尺寸:四根立柱均为21cm*21 cm,其中两根高度为3.25m,另外两根高度为3.05m。
侧弯测量: X轴0 mm;Y轴2cm、3cm、3cm。
柱子垂直度最大偏差为:1mm小于规范H/200(3250/200)=16.2mm的限制。立柱满足安全要求。
5.2.2 门头木柱有干缩性裂缝和腐蚀情况
柱西侧防裂槽开裂最宽处1.3cm、通长、裂缝深度为8cm。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木结构构件干缩性裂缝评定标准、受弯或受压构件方材裂缝深度小于t大于b/3(210/3)=70mm可评定为C级。
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受压或受弯构件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构件直径的1/2,且裂缝长度超过构件的长度的2/3视为危险点,本案中最大的深度为80mm,未超直径210mm的1/2。故柱子不是危险构件。
立柱及梁构件腐蚀面积没有大于截面面积的5%,应视为安全构件。
5.2.3餐厅门屋顶漏雨情况分析
门头顶靠C栋墙处通光,系第一层封边板位置变形后产生缝隙,可见光。
5.3 三楼木屋质量问题情况分析
5.3.1 木屋钢结构情况分析
木屋钢结构主要是架空地板用的龙骨钢架,木屋地板龙骨钢架构件尺寸为4cm* 6cm,间距为25cm,用漆膜厚度测试仪检测构件的防腐涂层厚度,发现平均厚度为50μm,根据钢结构验收规范,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厚度的规定,14.2.2条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μm,室内应为125μm,其允许偏差为-25μm。本案没有设计施工图,没有明确的厚度规定,故应按最小厚度150μm考虑,实际检测厚度不到50μm,故钢结构构件的防腐涂层厚度达不到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5.3.2 木屋墙面情况分析:
木板墙面基本平整,无大面积腐蚀,仅木屋卧室床头一块木板凸起,属于安装质量问题。
卫生间石材墙面采用胶粘方式,其规格为400* 800,空鼓及突起6片。
木板墙基础的墙砖处有开裂,裂缝最宽处有1.5cm。大于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5.4.6砌体构件裂缝宽大于5mm的限制。构成危险点。
5.3.3 木屋外墙立柱干缩性裂缝和腐蚀情况
木屋内两根立柱开裂,长度2.5m、宽6mm,裂缝深度7cm。木屋外墙立柱共11根,最宽处裂缝1.4cm,其余均在6mm左右,裂缝平均深度为7cm。
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木结构构件干缩性裂缝评定标准、受弯或受压构件方材裂缝深度小于t≤b/3(220/3)=73mm可评定为b级。
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受压或受弯构件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构件直径的1/2,且裂缝长度超过构件的长度的2/3视为危险点,本案中最大的深度为70mm,未超直径220mm的1/2。故柱子不是危险构件。
立柱及梁构件腐蚀面积没有大于截面面积的5%,应视为安全构件。
5.3.4 木屋漏雨情况分析
房顶已做过防水,在防水卷材上铺设沥青瓦面。因发现在屋顶透光口处漏水,所以鉴定申请人方沿透光口打了一圈玻璃胶防止漏水。
5.3.5 木屋电线安装情况分析
现场观测,木屋配电箱、弱电箱盖板未完成,关于木屋内强、弱电线的排线,鉴定被申请人方已完成照明穿线,没有穿弱电线和开关穿线,由于穿线不能正常通电,鉴定申请人方重新排线完成
5.4 主要质量问题的修复建议
5.4.1 长廊和木屋木地板钢结构构件反腐涂层厚度严重不足,应将木地板拆除后,铲除钢构件反腐涂层,重新涂刷防腐涂料,达到150μm厚度要求。再重新铺贴木地板。
5.4.2长廊、餐厅门头、三楼屋面的立柱及梁干缩性裂缝不影响结构安全,但为了防止构件进一步开裂以及消除感官上的危险错觉,应采用嵌缝材料填缝,再整面刷一道防腐油漆。
5.4.3长廊及餐厅门头漏雨处,应拆除木瓦和防水后,调整变形的木望板,再恢复卷材防水及木瓦,与周边建筑缝隙处漏水,应将防水卷材翻边至建筑的外墙,木屋的老虎窗漏水,应将防水卷材翻边重做,防止漏水。
5.4.4长廊木围栏未防腐处应按重新补刷防腐油漆,为防止晃动,应再增设一道水平横担。
5.4.5 木屋木板墙砖基础开裂的地方应拆除重建。
5.4.6木屋照明穿线不能正常通电,鉴定申请人方已经重新排线完成,结算应扣除此部分价格。
六、鉴定意见
6.1 素彩酒店的1、傣院门头;2、傣院房檐;傣院立柱;4、傣院石墩;5、傣院房顶;6、餐厅门头;7、酒店三楼小木屋钢结构;8、酒店三楼小木屋内墙;9、酒店三楼小木屋立柱;10、酒店小木屋房顶;11、三楼小木屋强弱电线;12、长廊木围栏、13长廊钢结构;14、长廊平台的工程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详细见5.1、5.2、5.3条。主要质量修复建议见5.4条。
6.2以上质量问题主要的修复费用按照实际勘测的工程量,结合云南省2013年建筑安装定额及2019年11月昆明市市场价格信息,本项目修复费用总造价应为:人民币¥:47,516.03元(大写:肆万柒仟伍佰壹拾陆元零叁分)
其中,素彩酒店三楼木屋及餐厅门头质量问题修复费用:人民币¥:20,274.23元(详见附件7.1 素彩酒店三楼木屋及餐厅门头质量修复费用预算书)。
素彩酒店傣院长廊木结构工程质量问题修复人民币¥:27,241.80元(详见附件7.1 素彩酒店傣院长廊木结构工程质量修复费用预算书)。
6.3本次现场勘验为2019年11月22日的基本现状情况。
6.4后续使用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裂缝的变化,如加大或出现新的裂缝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